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擅自将已抵押的房屋再次出售,将已出售的房屋“一女二嫁”重复销售,采取售后包租、返租或给予固定回报方式高价分零销售商铺。昨日,市国土房管局发布了当前商品房交易中常见的三类陷阱。
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:即日起一旦购房者投诉上述行为,调查属实后将立即封掉在售楼盘,并采取相应限制和保障措施,避免开发商卷钱走人。
陷阱一 已抵押房屋擅自再售
表现方式 开发商将取得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房屋预先抵押给银行,并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(下简称房交所)办理抵押登记,后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将已抵押的房屋出售给其他购房人。
存在风险 购房人买到抵押的房屋后,不能在房交所办理合同登记、产权登记,因而所购房屋权益不能受到优先保护。
陷阱二 商品房“一女二嫁”
表现方式 开发商将已出售的房屋,不及时到房交所给购房者办理登记,而是隐瞒已出售事实,再次将房屋出售给另外的购房人。
存在风险 由于房屋被开发商两次甚至多次出售,购房者所购房屋会出现多个权利人。对于已到房交所办理了合同登记的权利人,其购房权利能得到保证,对未办合同登记的购房人,其购房权利将不能得到保证。
陷阱三 售后返租分零卖商铺
表现方式 开发商以提供固定年回报、原价(或增值)回购、承诺无(低)风险投资等方式,分零销售大厅式百货商场、人防工程、各种酒店式公寓和办公楼。在与购房者签定购房合同时,开发商私下以另外公司名义(如以旗下物业公司名义)与购房者签定委托租赁和经营协议,并承诺给予回报,或直接与购房者签定出售收益权合同,实行非法集资。
存在风险 一是可能存在欺诈。开发商以违背常识的高额回报为诱饵,骗取投资者高价购房,一旦达到目的,就携款逃匿。
二是开发商融资或变相融资后,将资金挪用到其他项目上,一旦某一环节出问题,资金链断裂,回报成泡影。
三是分零销售业主众多,无法形成统一市场,铺面容易长期空置。
四是高额回报诱饵下,投资者眼中只有收益,对所购商铺位置并不确定,或销售时虽有具体位置、实际无法使用,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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